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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1章(2 / 2)

“还是不是兄弟了?”楚凌飞直接把他拉起。

顾西靡被她拖着走了几步,另一条胳膊又被闫肆扣住:“你看不出来他很累吗?追个女人怂成这样趁早歇菜得了。”

楚凌飞:“谁问你了?我跟你这种只拿下半身思考的动物没话说。”

闫肆笑了:“我很好奇,你是怎么看顾西靡的?”

顾西靡挣脱开两人的手,“别吵了,我回去睡了。”

闫肆和楚凌飞之间有矛盾是常态,或许直男和女同天生气场就不对付。

顾西靡没想到自己还会组乐队,大学时,他和楚凌飞在朋友组的酒局上认识,楚凌飞待人真诚,说话从不拐弯抹角,顾西靡喜欢她的性格。

而且楚凌飞是广东人,两人也能吃到一块儿去,经常一起出来玩,熟悉后,楚凌飞听说顾西靡组过乐队,就撺掇他在大学里再组一次乐队。

那时楚凌飞只会点贝斯皮毛,顾西靡没太当真,但楚凌飞隔天就找了个鼓手过来。

卷毛一头自然卷,戴着副黑框眼镜,看样子就是最典型的那种书呆子,鼓却打得很野,顾西靡第一次看他打鼓时,算是明白了什么叫“人不可貌相”。

他们两人对组乐队这事都很认真,顾西靡内心还是抗拒的,但他离开安城后,依旧每天会弹吉他,这已经融进他的血液里,成了他生命的一部分。

人活着总需要支点,而他只有音乐,他不是非组乐队不可,只是命运随手抛来一块浮木,他恰好抓住了。

主唱找了很久,顾西靡都不满意,他已经打算放弃,想干脆做纯器乐摇滚算了,就在那时,他在一家朋克酒吧看到了闫肆。

闫肆当时在酒吧驻唱,他的声线很低,接近于烟嗓,唱什么都很有质感,顾西靡点了他一晚上的歌,他能把nirvana不插电那场从头到尾唱下来,顾西靡当下决定,就是他了。

“达马特”这三个字不好听,读起来还很奇怪。

顾西靡没对乐队名作出解释时,有乐迷分析得头头是道,“达马特”其实就是“dark atter”,一个天文学概念,据说宇宙中可观测物质只占宇宙总质能的不到5,剩余都由不可见的物质和能量组成。顾西靡选用这个名字是想说,世间万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如此,我们自以为触碰到的真实,永远只是对方的最表层。

但顾西靡否认了,他说乐队名没有任何意义,就是他有天走到超市,脑子里突然蹦出来的三字。

乐队一开始玩的是噪音,后来又玩eo,现在风格更偏向于后朋,从台下零星几个人,到现在场场爆满,花了六个年头。

他的生活里,只有这一件事是重要的,只有在舞台上,他才能感受到自己的心还在跳动,但生活是一年365天,一天24小时,每一分每一秒,他也需要别的东西来填充他的时时刻刻。

“你今天好像不太一样,是被热搜影响到了吗?”

乔榆趴在床上,看着在一旁抽烟的顾西靡。

顾西靡换了只手夹烟,腾出的手轻抚他的背:“怎么了?弄疼你了吗?”

“有点,但我还挺喜欢。”乔榆摸上他的手臂,攀着往他身体上靠,“你跟那个谁什么关系啊?真的只是单纯的队友?”

顾西靡由着他躺进自己怀里,手顺势拢着他的腰,吸了口烟,头仰着,朝天花板吐出,“那你说是什么?”

乔榆趴在他的肩膀上,手顺着他的腰腹,往被子遮住的地方探去,“我感觉全世界的人都跟你有一腿。”

顾西靡笑了声,乔榆是平面模特,会玩,长得好,身材好,还不粘人,是顾西靡中意的床伴类型。

“提到他,你很兴奋?”乔榆将顾西靡的头发别到耳后,“你们做到哪一步了?”他对着顾西靡的嘴唇凑上去,顾西靡转开了头。

乔榆没气馁,往他脸上亲了一下,“你跟他也没接过吻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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