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唐泽雪穗默默付出,还不能暴露他们的关系。
他也想让世人看到他——本属于秦筝,而不是绿洲的才华。
这种欲望愈演愈烈,逐渐冲破他的理智,占据上风。他紧紧攥着手机,最终回复听风:“那我起一个笔名,跟你合作。”
他心中有前所未有的光明与畅快——这次他终于不再是绿洲,而是他自己。
刚好陆一凡也不想跟听风合作。那么,就由他代替他好了。
秦筝随便起了个笔名——白夜。听风知道后,开玩笑:“我们的笔名还挺配的。白夜,听风。”
秦筝心说,他明明是跟老婆起的情侣名。绿洲,白夜,多配。
做着热爱的事情,是会找到人生的全部动力的。秦筝把所有热情都投入到文赛之中,每天天不亮就爬起来码字,连睡觉说梦话,都是在念着情节构思。
同时秦筝也知道了为什么陆一凡会觉得他和听风的文风像。因为两人在写作上的很多观点和思路总是不谋而合,但是又有两个人不同的个人特色,可以说是和光同尘,和而不同。结合到一起更是浑然天成,天作之合。
秦筝有一种高山流水,觅得知音的感觉。强强联合不是一种大神打架,而是一种互相成就,好的同伴和对手可以激发你的所有潜能。
秦筝和听风灵魂共鸣,那就苦了陆一凡。他每天看着饭也不吃觉也不睡的秦筝,还要忍受他跟听风公费勾勾搭搭,他有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感觉。
就在这段时间,他学会了做饭,每天把饭端到秦筝面前。但早上是什么样,下班回来还是什么样。
秦筝就像个没有感情的修仙码字机器。
“小筝。”陆一凡尽量温柔地哄着他,“先吃饭吧。”
“......”
秦筝专心致志地沉浸在文学世界,对耳边的声音和现世的一切都毫无察觉。
陆一凡叹着气,像个男妈妈一样把饭一口一口喂给他。秦筝张着嘴吃着,却还在目不转睛地敲着字,场面一度有些诡异。
半夜秦筝才上床,陆一凡睡得并不熟。秦筝一过来,他就翻身抱住了他。
“老婆,你好香。”秦筝嗅了一口。
陆一凡为了诱惑小男友特地洗了个澡。他心中一喜,这个码字机器终于开窍了。
两人很快就忘情地吻到一块。前戏都做完了,裤子都脱了,秦筝突然垂死病中惊坐起,跳下床跑到电脑面前,把陆一凡一个人扔在床上。
“我突然想到一个情节!老婆你等我一下,我很快写完!”
“......”陆一凡咬牙切齿,拳头硬了。
然后他就把秦筝的被子还有他的破电脑一起扔出去,让他滚到另一个屋睡,再也别来打扰自己。
悲催的秦筝只好收拾家当,被迫与新婚娇妻(划掉)分居。
截稿的那一天,秦筝深深呼出一口气,那是从身到心前所未有的舒爽。他当夜就溜到陆一凡房间,跟他彻夜大战。陆一凡抱着小男友温存流连,再也不舍得赶他走了。
写作过程中,秦筝一直有意压制自己的文风,尝试换一种文风写,因为怕听风看出他是绿洲的枪。稿子交给听风后,得到对方的高度评价和一大串彩虹屁,吹得他都有点飘飘然了。
“小秦,你写的太棒了。我毫不夸张的说,简直是吊着打。”
然后两人就开始互相吹彩虹屁。听风突然来了一句:“万一我们两个自我感觉很良好,结果发出去扑很惨,怎么办?”
“别乌鸦嘴。”秦筝由衷道,“风大,你别谦虚了,这种级别的小短篇对你来说,不就是信笔涂鸦吗?”
“对于你来说才是信笔涂鸦。你看你写的多么流畅,行云流水得心应手,节奏把控相当熟练完美。小秦,我真不相信你是个新人。你没想过写文签约,成为你老板那样的大作家吗?你的才华搁置埋没太可惜了。”
秦筝本来安于现状的心,因为他的这番话又躁动起来。
——你为什么不自己写?你甘愿一直当别人的枪手?
难道你想一辈子抬不了头,见不得光吗?
明明才华横溢,为什么要受制于人,为什么要收敛锋芒?
他不想再做困于笼中任人打扮逗弄的囚鸟,而想挣破牢笼自由自在如雄鹰一般在天空翱翔。
旁边熟睡的陆一凡靠过来,在他怀里寻了个舒服的位置,双手紧紧拥着他脖子,是完全依赖的姿态。
然而这些燃烧于骨血之中的欲念都因为怀中之人,又收敛下来。
光辉未来对他有着致命的吸引力。
可是他若是另起江山,他和陆一凡也就行至陌路。也许...他们以后还会成为竞争对手。
那些...都不如他怀里的无价之宝重要。
他可以没有一切,但不能没有他。
秦筝这样想着,转过头在陆一凡的额头上亲了一下。
陆一凡更紧地拥住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