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筝恋爱后,那不是一般的粘人。陆一凡回想起五年前第一次见他,那时他还是个沉默寡言,人很话不多的高冷酷盖。
再看看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早安吻,不给就撒娇的秦筝...陆一凡暗叹,时间改变了什么。
他越活越成熟,秦筝越活越倒退。
不过念在他是初恋,陆一凡也能理解他这副痴汉样。
秦筝敬业地码着字,一手却不老实地往陆一凡屁股上摸。
“滚蛋!”陆一凡一巴掌拍掉他耍流氓的手。
“给我点灵感呗。”秦筝耍赖,“这点我要写香艳场景,没有灵感。”
陆一凡面色发臊:“昨晚上不刚给你灵感吗?”
“早忘了......”秦筝说着就搂住他的腰把他箍进怀里。
“别碰我。”陆一凡挣开他。
秦筝委屈:“你天天上班,一整天都不理我。好不容易休息了,还对我这么冷漠。”
陆一凡好笑:“小怨妇?”
秦筝撒着娇在他身上蹭:“老婆......”
陆一凡被缠得受不了,只好回自己屋办公。
过了一会,秦筝也巴巴地跑过来,站到他旁边。
陆一凡头疼地看他:“又干吗?”
“我想用你电脑写。你不也有WPS吗?”
陆一凡看着坐着他的位置,抽着他的烟,用着他的电脑的秦筝,对方还笑得一脸纯良无害:“你也来坐。”
说着,就蓄谋已久地拍了拍腿。
陆一凡就知道,他在这儿等着自己。
只好坐在了他腿上,秦筝这下心满意足地搂着他,脸搁在他肩胛骨上,找了个最舒服的位置,安心码字。
陆一凡拿过他嘴中的烟,自己抽了一口。
两人交换了个带着烟味儿的吻。
“老婆,你可以看我写,顺便给我点指导。”
“你竟然还稀罕我的指导?”陆一凡嘲讽,“我以为你只稀罕听风的呢。”
秦筝噗嗤一声笑出来,在他头发上吻了一下。
说起听风,秦筝想起上次听风打电话来想要跟陆一凡再次合作。
——“拿铁网举办了一个联文赛,两个人合作完成一篇文章。任何题材都有,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选择最擅长的。我想跟洲洲合作武侠类,因为很喜欢他的《大漠孤烟》。”
陆一凡听后,面上没什么表情,只是轻飘飘回了句:“我没兴趣。你跟他说我最近很忙,下次吧。”
秦筝打开文赛首页,往下滑,停到了“悬疑推理”题材上。
他一直都喜欢推理小说,偶像也是阿加莎。对于阿加莎、东野圭吾、柯南道尔的作品他爱不释手,读过不下十遍。之前写的一篇《双鱼玉佩》也是他悬疑惊悚类的试水之作。但是为了收益,他不得不一直写男频流行题材,写得他心力交瘁。现下,不就是一个练笔的好机会吗?
“可是我想参加。”他如实对陆一凡道,“我很想尝试悬疑推理题材。这是一个好机会。”
陆一凡看到他眼中的光。一旦到创作上,秦筝就全然没有了嬉皮笑脸,和平时像是换了一个人。他有一种近乎执拗的热情,因为始终对文学抱有一种敬畏之心。
对于他热爱的东西,陆一凡怎会反对。于是他笑了:“你想写就写吧,不用来问我。”
得到肯定的秦筝像打了鸡血一样,当即就回复听风,开始构思大纲。
听风发来一条消息:“小秦,你有笔名吗?”
秦筝愣了一下,他是绿洲的枪,一直以来他都是绿洲,这是第一次有人关心他作为秦筝,有没有笔名。
“我没有...我只是个助理。”
“是吗?”听风笑道,“可是我觉得你不简单。你的能力和专业水平不比绿洲的差啊。”
听风阅人无数,眼光老练,第一次跟秦筝聊天,他就能感觉出秦筝掩饰不住的锋芒。之后次次畅谈,更是能感觉出他才高于顶,高山松柏。同时他也觉得秦筝不仅仅是一个助理,因为他比陆一凡,更像绿洲。
但是,不可说不可说。
他继续诱惑秦筝:“要不你也起个笔名,我们一起合作?”
“这次文赛是编辑想大海捞金,签一批有潜力的新人。也是一些小作家想要证明能力,提高人气。如果你能脱颖而出,你也可以当金榜作家了。”
本来这可能是听风随口一说的调侃,却让秦筝心中为之一振,燃起了那蠢蠢欲动的火苗。
他无数次地幻想过,假如自己不当枪,是不是也能像陆一凡那样成为风光无限的知名作家?
他一直都有野心,也有不甘,只是一直都被自己压制住——因为他爱陆一凡,他对他不甚微微的嫉妒可以忽略于无。他甘愿在他之下,为他打造光环,为他桂冠加冕。
而他快忘了...自己想要什么。
他们的关系就像是《白夜行》。他是桐原亮司,躲在暗处为光鲜亮丽